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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出版业诞生首枚中国驰名商标

近年来,经相关机关认定,产生了数百枚中国驰名商标,但绝大多数为工商产品商标,文化类产品较少,图书出版业更是没有。但是,随着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人民教育出版社注册商标(“手捧绿芽”)为中国驰名商标的判决日前生效,图书出版业从此有了首枚中国驰名商标。

在7月15日人教社就此举办的媒体说明会上,人教社版权处相关负责人说,中国驰名商标是指经过有权机关(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或人民法 院)依照法律程序认定的“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据她介绍,在人教社注册商标“手捧绿芽”之前,图书出版业尚未有被认定为中国 驰名商标的先例。

标志图案主要由双手和幼苗组成。向上的双手,表达了人教社为托起祖国的希望而辛勤劳作,与幼苗结合传达了培育、呵护 之意。据介绍,该标志图案最早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被广泛用于人教版教材及各类图书中。1997年12月,该标准图案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正式获准注册。 2008年,人教社在广东省佛山市发现某商家未经人教社许可便在其文具商品上使用该注册商标。2008年8月,人教社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侵犯商标专 用权的诉讼,同时请求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该标志图案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2010年2月,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人民教育出版社的注册商标(“手捧绿 芽”)为中国驰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依法受到优于普通注册商标的特别保护。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注册商标自1997年获得注册起一直进行持续性的使用,人民教育出版社也一直进行不间断地宣传,在相关公众中强化商标与人民教 育出版社之间的唯一关系。另外,从人民教育出版社的销售网络分布、销售对象、销售额、纳税情况、获得的各种荣誉称号等方面情况来看,该品牌也已经具有相当 高的知名度,几乎受过义务教育的人已经形成对该品牌的广泛认知。人民教育出版社也一向重视对品牌的保护,其持续性地投入大量广告,对及相关商标以各种形式 进行宣传,宣传方式包括电视、户外广告、报刊等形式。为此,法院认为,商标已经具备事实上的驰名状态,且有必要认定为驰名商标,对人民教育出版社将认定为 驰名商标的诉讼请求应予以支持。”

据悉,人教社的其他注册商标“人教版”、“人教社”等文字组合商标,也正在积极准备申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的中国驰名商标认定。(记者章红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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